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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保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20180725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3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epb.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pxxgg@cepb.gov.cn,传真: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手机充电器线路板生产项目

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区南区

重庆翔鑫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潼南工业园区南区一期标准厂房6号楼建设手机充电器线路板生产线一条,包含网板制作,线路板生产等工艺,线路板生产主要分为开料、线路印刷、碱性蚀刻、打靶、文字丝印、成型、抗氧化、检验等工序。配套建设部分公辅和环保工程,项目达产后,年产手机充电器线路板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0.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9万元。

召开两次技术评估会议,专家组对报告表的结论均为“不通过”,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等关键内容难以支撑其结论。据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第一次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渝环评估函〔2018〕182号),“报告表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介绍不清楚,提出的废气、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不具针对性,评价结论不可信”;环评报告表经修改后,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其再次进行审查后出具技术评估意见(渝环评估函〔2018〕201号), 主要结论为“报告表存在工程分析有误,物料核算的结果无法支撑排污分析,废气收集方案不清楚及源强不合理等问题,评价结论不可信”。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017-500223-39-03-004507,No 006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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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产四十万平米双面印刷电路板项目

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区

重庆电特威电子有限公司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在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区一期标准厂房建设线路板生产线,主要包含下料、前处理及沉铜、整板电镀铜、图形制作及电镀、蚀刻、退锡、阻焊、印字符、外形整理及电测和OPS(覆盖有机助焊保护膜)等工序。配套建设部分公辅和环保工程,项目达产后,年产双面印刷电路板4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32万元。

(1)地表水:项目废水经分类收集(主要包括有机废水、综合废水、络合废水和含铜锡废水)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分类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2)大气环境:项目酸碱废气、有机废气、粉尘、含甲醛废气等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4)地下水:车间按要求对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表面处理槽架空并设置接水盘,管网可视化,严防跑冒滴漏。(5)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6)环境风险:化学品库房采取三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液体化学品堆放区周围设置围堤,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017-500116-39-03-007348,No 006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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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庆华电石柱万宝风电项目

重庆市石柱县龙潭乡、马武镇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22台风力发电机及风机基础。选用20台单机容量为2200kW的风电机组以及2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总容量为48MW。22台0.69/35kV箱式变压器及基础。3回35kV集电线路共49.23km。1座110kV升压站。临时工程主要包括风机吊装平台、场内施工道路、临时施工场地1处以及弃渣场1处。

(一)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不会造成动植物类型、物种的消失,各生态系统生物量损失也极小。施工期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红线范围之内进行,避免施工人员及车辆影响到评价区域内其他植被及动物生境;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要立即进行植被恢复;切实加强对植物、植被、动物、水体环境等保护措施的落实,接受和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运营期不会对保护动物活动造成阻隔影响,不会影响保护鸟类的迁徙,在满足噪声标准的前提下对动物的影响轻微。运营期除少量维护活动外,基本上不会对环境产生干扰;加强巡护和检修人员的管理,严格禁止对评价区域植被的破坏和野生动物的伤害;对评价区的动植物生境变化、植被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进行监测,实施生态影响的补偿和恢复措施。

(二)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运输量及频次较低,交通运输扬尘影响主要为道路两侧30m范围内,施工扬尘的实际影响较小,并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燃油废气排放量小而分散,废气影响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区;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办公楼取暖采用电能,厨房油烟净化处理后超屋顶达标排放。

(三)水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设施收集处理;作业废水经沉淀、除油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流进入埋地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绿化,不外排。

(四)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强化管理,文明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避免夜间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确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24小时作业时,必须于夜间施工前4日向当地环保局报批,并在夜间施工前1日在施工现场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风机布置均距离居民点较远,不会对周边居民点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升压站设备噪声为瞬时噪声,时间短,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弃土运至风电场场内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主变压器底部设贮油坑,坑底设排油管,变压器事故废油排至事故油池中,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产生的少量检修废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电磁辐射影响。升压站110kV升压站建设投运后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石柱万宝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17〕1614号)。

(二)石柱县人民政府将该项目纳入了生态保护红线正面清单。

(三)石柱县林业局出具了《关于万宝风电场区域非风景名胜区的复函》(石柱林函〔2017〕194号)《关于万宝风电场区域非“一园两区”范围的复函》(石柱林函〔2017〕210号)。

(四)石柱县旅游局出具了《关于<确认石柱县万宝风电场区域非旅游规划区的请示>的复函》(石旅文〔2017〕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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