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正《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 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专项集中抽查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有关内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各有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人员:
我局2020年12月28日印发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专项集中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表述有误,现更正为“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