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 > 环评编制单位信息

公 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从即日起,我局不再公示在渝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