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8月13日15时10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关于“高新区白市驿梁滩河上游白市驿机场至清河源园区河段漂浮着大量油污扰民”情况通报后,立即调度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局现场调查处置,同时指派市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经查,事故原因为重庆临祥农业有限公司内一储油罐阀门泄漏导致。市生态环境局一是要求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加紧堵漏,组织人员构筑拦截坝切断向下游的通道,避免油品进一步扩散;二是通知梁滩河下游沙坪坝区、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巡查并做好环境污染防控和应急监测;三是分别向市应急局、市能源局通报相关情况。经处置,污染区域水质于8月16日恢复正常。重庆惠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显示,该事件造成泄漏点下游2公里梁滩河支流及入河口下游50米梁滩河河段多个水质监测点位石油类浓度超标(超标范围0.11~2.5倍),经评估,此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8万元,定性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2021年9月18日10时42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接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沙坪坝区磁器口凤凰溪发现大量油污报告后,立即调度指导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采取措施拦截油污。
经查,事故原因为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设备故障导致油污泄漏引发。市、区两级环境应急人员:一是对事故点上下游河段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巡查以摸清现场油污现状,油污前锋在凤凰溪内未进入嘉陵江;二是指导沙坪坝区展开油污拦截吸附,在凤凰溪入嘉陵江前铺设18道围油栏;三是组织监测力量开展应急监测以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四是调度下游各饮用水水厂取供水情况,取供水正常。
经有效处置,污染区域水质自9月19日起持续稳定达标。现场指挥部于9月20日13时终止应急响应。监测数据显示,该事件造成排污点下游约1公里凤凰溪河段出现石油类浓度超标。经评估,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为21.54万元,定性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肇事企业处罚30万元。
3. 2021年12月5日4时许,黔江区白石镇重庆市天翼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厌氧罐阀门破损,导致约150立方米养殖废水泄漏,约50立方米废水流入外环境。
市区两级环境应急人员一是对事故现场及其下游河流进行巡查,及时掌握污染团前锋到达位置;二是设拦截坝对受污染水体进行拦截,防止受污染水体继续向下游扩散;三是对受污染水体进行沉降处理;四是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时掌握污染态势。经处置,污染区域水质于12月5日17时恢复正常。根据黔江区、彭水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事件造成泄漏点下游中井河约3km河段COD、氨氮浓度不同程度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2倍和2.1倍),初判造成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正在组织该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下步将根据评估结果依法处理。
4.2021年10月14日9时50分许,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接重庆市委值班室关于“沙坪坝区青木溪骝公桥段水质浑浊,水面有油污、有煤油味”情况通报后,立即指导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置。
经查,事故原因为地震导致重庆建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自备柴油罐罐体发生破裂引发。约40升柴油泄漏后经雨水沟流入青木溪骝公桥段,造成青木溪约2公里范围水质石油类不同程度超标。
环境应急人员一是及时核查青木溪及其下游梁滩河饮用水源情况。二是对肇事企业厂区管网及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切断污染源头。三是组织肇事企业对泄漏柴油进行全面深度清理,防治二次污染。四是在事发点至青木溪布设4道围油栏,并采取铺设吸油毡和投洒消油剂妥善处置油污,防止油污向下游扩散。五是开展水质监测,在事发河段设置6个水质监测点位,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经处置,污染区域水质于10月14日18时恢复正常。经评估,该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44万元,定性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5.2021年6月15日11时50分许,前来接洽租赁重庆金龙船业有限公司船舶的张某将该公司跳船球阀开启放出舱内水洗手,未将球阀关闭严实便离开。由于此跳船内暂存有该公司维修船舶过程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约60升油污混合物进入长江并在事发点下游2.2公里回水湾处形成约300平方米油膜。14时30分许,重庆金龙船业有限公司发现江面有油膜后溯源并关闭球阀进行先期处置。15时30分许,长江忠县海事处赶到现场后调集吸油毡对周边油污进行吸附,并于17时48分电话通报忠县生态环境局。忠县生态环境局18时20分到达现场后:一是联合长江忠县海事处调查,进一步摸清污染区域和下游饮用水源分布情况。二是调集围油栏、吸油毡对泄油点、下游回水湾油膜进行拦截吸附。三是组织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对泄漏点及下游水质进行监测,作好污染趋势研判。四是指导忠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加强净水工艺巡查和水质监控。经监测,该事件造成泄漏点及其下游2.2公里两个水质监测点位石油类浓度分别超标3.8倍、8倍。经处置,污染区域水质于6月16日2时9分恢复正常,应急状态解除。经评估,此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8万元,定性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忠县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肇事单位处罚3358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