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统计表
发生原因 | 事件内容摘要 | 事件 级别 | 污染 类型 | 关键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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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2件) | 1.2018年8月9日上午10点47分,重庆市云阳县环保局接人和污水处理厂报告称: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内大量油污进入污水处理厂导致该厂停运。接报后,云阳县环保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经查,位于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的云阳金田塑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上午在拆除旧锅炉和新锅炉维修调试时,因技术员不按规则操作,导致导热油储罐发生泄漏,导热油泄漏量约0.6吨,部分油污经厂区雨水沟(排放口石油类超标约1倍)进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人和污水处理厂,该厂因无法处理这些油污而停运,少量无法及时处理的油污水进入澎溪河人和街道黄岭嘴河处(石油类未超标)。核实情况后,云阳县环保局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环保局,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环境应急、执法、监测和人和街道办事处、云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后,云阳金田塑业有限公司对泄漏油污及时采取拦截,将收集的0.4吨泄漏油回收至应急池,并安排应急人员对进入澎溪河的油污进行清理。经连续处置,该公司厂区雨水沟、园区市政污水网管、人和污水处理厂、进入澎溪河人和街道黄岭嘴河叉的油污得到妥善清理转运。2018年8月10至14日、8月20日、8月23日、8月27日水质监测显示:人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悬浮物均达标,此事件未对澎溪河水质造成明显影响。9月3日,云阳县环保局终止应急响应。8月13日,云阳县环保局会同县经信委、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云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成云阳金田塑业有限公司导热油泄漏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开展调查,10月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环境损害评估简表,认定此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844.5元,无人员伤亡,属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云阳县环保局依法对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处罚166168.9元。 | 一般 | 水污染 | / |
2.2018年10月24日20时10分左右,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市华萃金属表面处理公司发生火灾。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摩托车配件表面处理,储存有盐酸、硫酸、片碱、电镀液等物质。事发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督导九龙坡区开展应急处置:一是使用挖掘机在厂房附近的北矿支流汇入跳蹬河下游构筑2道拦截坝,防止消防废水进入跳蹬河对下游水质造成影响;二是组织人员用沙袋对污水处理站排口进行封堵,利用沙袋在企业厂房大门处构筑围堰,将消防废水和泄漏的电解液拦截在涉事企业厂房内;三是组织九龙坡区环境监测人员在北矿支流、跳蹬河沿线、事故点设置监测点位进行水质监测,掌握污染态势;四是调集6台吸粪车对拦截废水、电镀液、电镀污泥进行收集,转移至重庆恒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北区藏金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共转运废水124吨(其中消防废水约104吨,电镀槽内原液约20吨)、电镀污泥5吨。经处置,事故点下游500米第一道拦截坝断面水体中锌浓度由超标3.9倍降至达标,铜、铅、镉、六价铬、总铬浓度持续未检出;事故点下游2500米、事故点下游8000米出境断面水体中锌持续达标,铜、铅、镉、六价铬、总铬浓度持续未检出。北矿支流及下游跳蹬河水质表观总体正常,未发现鱼类死亡情况。26日14时21分,鉴于污染物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九龙坡区环保局研究决定终止环境应急响应。截至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事件处置结束后,九龙坡区环保局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认定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为123153.5元,定性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 一般 | 水污染 | / | |
交通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1件) | 2018年10月12日凌晨3时许,车牌号为渝C69356的运输罐车装载约15吨无色的聚羧酸减水剂,途经重庆市黔江区石会镇梅子村梅子关处坠入山沟,导致减水剂全部泄漏致进入小溪沟。事发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督导黔江区开展应急处置:一是组织人员利用砂石在事故点小河沟下游1.5公里处设置5道拦截坝,下游2公里处设置2道拦截坝,防止污染继续向下游扩散;二是调集1吨石灰粉(实际使用0.2吨)对拦截的污染物进行酸碱中和消除污染;三是通知减水剂厂家赶赴事故现场,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罐车侧翻沿线的剩余污染物妥善收集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四是组织人员排查事故点周边及事故点小溪沟下游环境敏感目标(经排查事故点周边及事故点小溪沟下游15公里内无饮用水源取水点);五是组织监测人员设置7个断面分别进行水质采样监测掌握水质污染情况。监测表明,事故罐车泄漏减水剂除在10月12日12时17分至14时43分造成了事故点小溪沟下游200米处、下游1.5公里拦截坝段的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超标4.3倍(浓度值为106mg/L)、2.25倍(浓度值为65mg/L)外,下游各监测点的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未检出有重金属及其它污染。经处置,10月14日11时19分,事故点小溪沟下游200米处、下游1.5公里拦截坝段化学需氧量浓度值分别为12mg/L、9mg/L,水质均恢复达标,此事件未对下游石会河、郁江河水质造成影响。10月14日上午,事故车辆已吊离现场,黔江区环保局根据监测结果和现场巡查情况综合研判决定终止此事件应急响应。事件处置结束后,黔江区环保局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经评估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为7600元,定性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 一般 | 水污染 | / |
企业排污引发环境事件(2件) | 1.2018年1月10日14时17分,重庆市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接群众投诉:长寿区晏家街道沙溪村沙溪河河水呈黄色。市环保局立即调度长寿区环保局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指派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督导相关工作。经排查,水质异常区域位于长寿区晏家街道沙溪村沙溪河的一条无名支流小溪,小溪表观呈现淡红色,无异味,无名小溪及下游沙溪河无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受影响河段未见死鱼。经长寿区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侦察,渝AH5359罐车驾驶员张某某、押运员晏某经中间人王某、王某某联系分别于1月8日晚上21时许、1月9日晚上21时许、1月11日凌晨4时许将从长寿经开区的晏诚金属公司、九龙坡区的重庆市斯迈得金属制品有公司、江津区的重庆华展金属材料改制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收集的约合47.97吨富含铁、锰的酸洗废水非法倾倒至长寿区化南二路晏家火车站附近道路旁雨水井,造成下游无名小溪及沙溪河不同程度的污染,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无名小溪铁浓度61.5mg/L(超标204倍);无名小溪与沙溪河交汇处铁浓度4.91 mg/L(超标15.3倍)、锰浓度为0.98 mg/ L(超标8.8倍)。事发后,市环保局及时督导长寿区环保局启动应急预案:一是组织环境应急专家现场制定处置方案并指导污染物处置。二是组织市级环境应急救援队伍重庆天志环保公司在无名小溪入沙溪河交汇处设置拦截坝防止污水向下游扩散,同时抛洒36.75吨净水剂(25吨石灰、11.5吨聚合氯化铝、0.25吨聚丙烯酰胺)净化受污染水体,及时清理吸附在泥土的铁离子沉淀物和底泥并交由有污染处置资质公司妥善处理。三是在无名小溪与沙溪河交汇处、沙溪河与长江交汇处等布设水质监测点位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污染变化趋势,评判污染处置效果。四是会同公安局调取附近监控录像,进一步查实违法倾倒线索。经连续处置,至1月15日,倾倒点下游无名小溪、无名小溪与沙溪河汇合处的铁、锰浓度均已达标,整个处置过程中沙溪河渝北区交界处及沙溪河汇入长江处铁、锰浓度均持续未检出,表明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未造成跨行政区域污染,对长江水质未造成影响。鉴于污染物已清理转运完毕,水质得到恢复,长寿区环保局于1月15日下午解除了应急状态。根据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污染损害调查评估报告,此事件为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引发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247300元。长寿区公安局已正式批捕直接参与倾倒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张某某、晏某和提供废液的长寿经开区的晏诚金属公司、九龙坡区的重庆市斯迈得金属制品有公司、江津区的重庆华展金属材料改制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等7人,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 一般 | 水污染 | / |
2.2018年12月2日20时35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接大足区环保局电话报告:有不法分子偷倒油水混合物导致跃进渠智凤街道普安社区二组段约0.7公里渠道被污染。 经核实,事发点为位于跃进渠智凤街道办事处普安社区二组段,距离下游镇级饮用水源地跃进水库约4公里。该渠是为石马镇跃进水库补充新鲜水源而修建的人工引水渠(该渠采用地埋方式修建,宽约3米,高约1.5米,全渠封闭,每50至100米左右留有检查井),沿途不涉及村民饮用水供应。不法人员孟某经渠道检查井恶意偷排约300公斤油水混合物废水,导致渠内水体呈黑色,有废机油的刺鼻性气味,污染带长度约为0.2公里,水渠内污染带平均水深不足5公分。经巡查,发现距事发地核心点50m处田地(属龙水镇桥亭村六组地界)内还埋藏有两个铁质罐体,罐体周边泥土有明显翻动、掩盖罐体痕迹,田土内可见少量黑色油污混杂其中,据当地村民反映,该罐为不法人员偷倒油水混合污染物的盛装容器。事发后,市生态环境局督导大足区开展应急处置:一是由大足区环保局通报区水务局,要求关闭跃进渠上游引水阀,截断上游来水;二是调集活性炭和沙袋构筑跃进暗渠拦截坝,防止污染向下游扩散;三是由大足区环保局组织环境应急专家研究污染处置方案,并组织救援机具和人员对污染物质进行妥善收集转运;四是由智凤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截断跃进渠下游排水,防止受污染水体进入跃进水库;五是由智凤街道通知周边居民暂停从跃进渠取用水;六是由大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跃进渠事发点上下游渠道内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七是由区公安局对龙水镇桥亭村6组嫌疑人孟某进行控制并开展调查。经处置,污染控制在跃进渠0.2公里内。经监测跃进水库水质达标,未受影响。事后,大足区环保局已委托相关评估机构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公安机关将根据调查及评估情况对嫌疑人孟某进行后续处理。 | 一般 | 水污染 | / | |
自然灾害引发环境事件 | / | / | / | / |
其他突发环境事件(2件) | 1. 2018年2月19日11时39分,重庆市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接群众投诉:彭水县汉葭镇栢乡村发电站旁的溶洞排放污水至阿依河。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调度彭水县环保局现场调查处理。经彭水县环保局调查,该溶洞位于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河社区5组母子溪电站旁,阿依河社区5、6组90余户约300人将此溶洞水作为饮用水(此水源为村级饮用水源),监测显示溶洞水氟化物浓度为14.2mg/L(参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超标13.2倍)、pH值6.21(呈弱酸性并低于标准0.29个pH单位),硫酸盐浓度为165 mg/L(未超标)。彭水县政府针对水质异常情况立即部署应急工作:一是同意暂停使用该饮用水源建议,并由水务部门负责找寻并启用备用水源,由绍庆街道会同乡镇供水总站完成了新水源饮水管道铺设;二是要求供水部门对新的出厂水作消毒处理后供居民使用,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新水源的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了水质监测,确保新的供水安全;三是在确定备用水源水质是否合格期间,由县城管部门调用水车每日运送纯净水保障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四是由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分三个小组对水质异常原因进行调查,并继续对水样进行监测,随时掌握污染动态。经连续应急应对,3月5日,受污染的溶洞水pH值、硫酸盐浓度已持续达标(由27日的64.7mg/L下降至46mg/L),氟化物浓度呈持续下降趋势,仅超标1.87倍(2.87 mg/L),溶洞水水质逐渐恢复,氟化物污染程度已大幅削减。3月6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新启用的备用水源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鉴于受影响居民饮用水源已得到安全保障,3月6日下午17时,彭水县政府研究决定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后续调查及观察阶段。同时彭水县政府组织环保、国土、卫生、水务、安监、绍庆街道等单位及市国土专家专题研究分析水质异常原因。根据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此事件开展的污染损害评估结果,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93200元,未造成人员中毒伤亡,定性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此事件诱发原因不明,事后彭水县环保局举一反三,加大对该区域污染管控,截至目前,未再发生类似事件。 | 一般 | 水污染 | 涉及饮用水安全 |
2. 2018年5月29日14时40分,市环保局接到巫溪县环保局报告“巫溪县凤凰镇龙洞湾水质异常,疑似遭受畜禽养殖污染”。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派出应急人员赶赴现场督导巫溪县环保局进一步开展调查处置。经查,巫溪县凤凰镇龙洞湾水质异常区域为凤凰镇石龙村村民分散式供水水源地,该水源水引自溶洞水,供石龙村107户389人使用,供水设施除蓄水池外没有水净化处理装置。5月28日,巫溪县凤凰镇环保人员易某某发现该水源水体呈浅褐色,巫溪县环保局随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监测:该水源水质中高锰酸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项指标存在异常,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浓度分别超标1.73倍(16.4㎎/L)、2.3倍(66㎎/L)、9.7倍(10.7㎎/L)、14.5倍(15.5㎎/L)、1.2倍(0.44㎎/L)。经勘查,溶洞周边10公里范围内均无工业企业,巫溪县环保局初步研判疑似畜禽养殖污染。针对水质污染及初步调查情况,巫溪县环保局提请该县政府于5月28日启动突发环境事件蓝色预警,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一是于5月28日10时停止取用溶洞水,紧急启用柏杨河民主大堰备用水源保障村民生产生活用水;二是组织人员对周边凤凰镇双玉村、石龙村、兴旺村、菱角镇、九盘村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三是采用沙袋拦截的方式对污染水源进行围堵,并用漂白粉对被污染的水体进行消毒。从巫溪县环境监测站分析可知:5月29日该水源水质中高锰酸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项指标浓度均呈明显下降趋势,即浓度超标倍数分别下降至0.35倍(8.12㎎/L)、1.3倍(46㎎/L)、5.19倍(6.19㎎/L)、12倍(13.0㎎/L)、0.06倍(0.212㎎/L),表明处置后受污染水体正在好转。经市、县两级环境应急人员排查,初步查明造成此次龙洞湾取水口水质异常的原因:一是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龙洞湾出水口(海拔325米)上方(海拔约575米)有一生猪养殖户(户主为程某某),该户曾于2017年上半年养殖12头生猪,3立方米养殖粪便存储于一个没有防渗措施的土坑内,由于降雨时该户屋檐雨水也流入土坑,土坑内积存的粪液随雨水渗入该土坑下方约20米处的一个小天坑进入地下水系从而造成污染。二是农业种植面源污染。该区域村民利用养殖户沼气池、化粪池内畜禽养殖粪便(该区域12家畜禽养殖户共存栏生猪、牛、羊、共计1179头,12口沼气池、化粪池现贮存畜禽养殖污染物2290立方米)及化肥对农作物进行施肥,由于当地属喀斯特地貌,未被农作物和土壤吸收吸附的粪便及化肥随雨水渗入多处天坑渗坑进入地下水系造成污染。根据巫溪县气象局提供的巫溪县凤凰镇2018年5月降雨量共计187.6毫米,同比2017年5月(147.6毫米)增加27.1%,这一统计结果,与调查污染物进入地下水时间和增量是吻合的。经环境应急人员连续不间断处置,截止5月31日,根据巫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龙洞湾水质中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监测数据恢复至达标,氨氮、总氮浓度继续下降,超标倍数分别降至1.29倍(2.29mg/L)、6.8倍(7.8mg/L),说明龙洞湾溶洞出水水质污染进一步减轻,同时,下游小溪河(小浪沟)的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浓度未超标,总氮浓度也与上游背景相当,说明此事件未对下游小溪河(小浪沟)水质造成明显影响。事后,巫溪县环保局将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种植污染造成龙洞湾取水口水质异常的情况,函告巫溪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并以县环委会名义要求全县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认真吸取本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巫溪县环境安全各项工作。事件处置结束后,巫溪县环保局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经评估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为7473元。巫溪县加大了养殖、种植面源管控,截至目前,未再发生类似事件。 | 一般 | 水污染 | 涉及饮用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