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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统计表

2018年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统计表

(上半年)

发生原因

事件内容摘要

事件级别

污染类型

关键字

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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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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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排污引发环境事件(1)

1101417分,重庆市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接群众投诉称:长寿区晏家街道沙溪村沙溪河河水呈黄色。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立即调度长寿区环保局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指派重庆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积极督导相关工作。经排查,水质异常区域位于长寿区晏家街道沙溪村沙溪河的一条无名支流小溪,小溪表观呈现淡红色,无异味,无名小溪及下游沙溪河无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受影响河段未见死鱼。经长寿区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侦察,渝AH5359罐车驾驶员张光兵、押运员晏飞经中间人王伟、王小龙联系分别于18晚上21时许、19晚上21时许、111凌晨4时许将长寿经开区的晏诚金属公司、九龙坡区的重庆市斯迈得金属制品有公司、江津区的重庆华展金属材料改制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收集的约合47.97吨富含铁、锰的酸洗废水非法倾倒至长寿区化南二路(晏家火车站位置)道路旁雨水井,造成下游无名小溪及沙溪河不同程度的污染(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无名小溪铁浓度61.5mg/L(超标204倍);无名小溪与沙溪河交汇处铁浓度4.91 mg/L(超标15.3倍)、锰浓度为0.98 mg/ L(超标8.8倍)。事发后,市环保局及时督导长寿区环保局启动应急预案:一是邀请环境应急专家现场制定处置方案并指导污染物处置。二是组织市级环境应急救援队伍重庆天志环保公司在无名小溪入沙溪河交汇处设置拦截坝防止污水向下游扩散,同时抛洒36.75吨净水剂(25吨石灰、11.5吨聚合氯化铝、0.25吨聚丙烯酰胺)净化受污染水体,及时清理吸附在泥土的铁离子沉淀物和底泥并交由有污染处置资质公司妥善处理。三是在无名小溪与沙溪河交汇处、沙溪河与长江交汇处等布设水质监测点位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污染变化趋势,评判污染处置效果。四是会同公安局调取附近监控录像,进一步查实违法倾倒线索。经连续处置,至115,倾倒点下游无名小溪铁、锰浓度已达标,无名小溪与沙溪河汇合处铁、锰浓度已达标。整个处置过程中沙溪河渝北区交界处及沙溪河汇入长江处铁、锰浓度均持续未检出,表明污染物已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未造成跨行政区域污染,对长江水质造成影响。鉴于污染物已清理转运完毕,水质得到恢复,长寿区环保局于115下午解除了应急状态。根据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此事件开展的污染损害调查评估结果,此事件为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引发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24.73万元。长寿区公安局已正式批捕犯罪嫌疑人王伟、王小龙、张光兵、晏飞和长寿经开区的晏诚金属公司、九龙坡区的重庆市斯迈得金属制品有公司、江津区的重庆华展金属材料改制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等7人,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一般

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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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引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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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1. 20182191139分,重庆市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接群众投诉称:彭水县汉葭镇栢乡村发电站旁的溶洞排放污水至阿依河。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调度彭水县环保局现场调查处理。经彭水县环保局调查,该溶洞位于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河社区5组母子溪电站旁,阿依河社区5690余户约300人将此溶洞水作为饮用水(此水源为村级饮用水源),监测显示溶洞水氟化物浓度为14.2mg/L(参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超标13.2倍)、pH6.21(呈弱酸性并低于标准0.29pH单位),硫酸盐浓度为165 mg/L(未超标)。彭水县政府针对水质异常情况立即部署应急工作:一是同意暂停使用该饮用水源,并由水务部门负责找寻并启用备用水源,由绍庆街道会同乡镇供水总站完成了新水源饮水管道铺设;二是要求供水部门对新的出厂水作消毒处理后供居民使用,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新水源的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了水质监测,确保新的供水安全;三是在确定备用水源水质是否合格期间,由县城管部门调用水车每日运送纯净水保障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四是由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分三个小组对水质异常原因进行调查,并继续对水样进行监测,随时掌握污染动态。经连续应急应对,35,受污染的溶洞水pH值、硫酸盐浓度已持续达标(硫酸盐浓度由27日的64.7mg/L下降至46mg/L),氟化物浓度呈持续下降趋势,仅超标1.87倍(2.87 mg/L),溶洞水水质正逐渐恢复,氟化物污染程度已大幅削减,3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新启用的备用水源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鉴于受影响居民饮用水源已得到安全保障,36下午17时,彭水县政府研究决定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后续调查及观察阶段。同时彭水县政府组织环保、国土、卫生、水务、安监、绍庆街道等单位及市国土专家专题研究分析水质异常原因。根据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此事件开展的污染损害评估结果,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9.32万元,未造成人员中毒伤亡,定性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

水污染

涉及饮用水安全

2. 20185291440分,市环保局接到巫溪县环保局报告“巫溪县凤凰镇龙洞湾水质异常,疑似遭受畜禽养殖污染”。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派出应急人员赶赴现场督导巫溪县环保局进一步开展调查处置。经查,巫溪县凤凰镇龙洞湾水质异常区域为凤凰镇石龙村村民分散式供水水源地,该水源水引自溶洞水,供石龙村107389人使用,供水设施除蓄水池外没有水净化处理装置。528,巫溪县凤凰镇环保人员易守平发现该水源水体呈浅褐色,巫溪县环保局随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监测:该水源水质中高锰酸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项指标存在异常,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浓度分别超标1.73倍(16.4/L)、2.3倍(66/L)、9.7倍(10.7/L)、14.5倍(15.5/L)、1.2倍(0.44/L)。经勘查,溶洞周边10公里范围内均无工业企业,巫溪县环保局初步研判疑似畜禽养殖污染。针对水质污染及初步调查情况,巫溪县环保局提请该县政府于528启动突发环境事件蓝色预警,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一是于52810时停止取用溶洞水,紧急启用柏杨河民主大堰备用水源保障村民生产生活用水;二是组织人员对周边凤凰镇双玉村、石龙村、兴旺村、菱角镇、九盘村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三是采用沙袋拦截的方式对污染水源进行围堵,并用漂白粉对被污染的水体进行消毒。从巫溪县环境监测站分析可知:529该水源水质中高锰酸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项指标浓度均呈明显下降趋势,即浓度超标倍数分别下降至0.35倍(8.12/L)、1.3倍(46/L)、5.19倍(6.19/L)、12倍(13.0/L)、0.06倍(0.212/L),说明通过应急处置后,受污染水体正在好转。经市、县两级环境应急人员排查已初步查明造成此次龙洞湾取水口水质异常事件原因:一是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龙洞湾出水口(海拔325)上方(海拔约575)有一生猪养殖户(户主为程良明),该户曾于2017年上半年养殖12头生猪,养殖粪便存储于一个没有防渗措施的土坑内(目前存积3立方米粪便),由于降雨时该户屋檐雨水也流入土坑,土坑内积存的粪液会随雨水渗入该土坑下方约20处的一个小天坑进入地下水系从而造成污染。二是农业种植面源污染。该区域村民利用养殖户沼气池、化粪池内畜禽养殖粪便(该区域12家畜禽养殖户共存栏生猪、牛、羊、共计1179头,12口沼气池、化粪池现贮存畜禽养殖污染物2290立方米)及化肥对农作物进行施肥,由于当地属喀斯特地貌,未被农作物和土壤吸收吸附的粪便及化肥会随雨水渗入多处天坑渗坑进入地下水系造成污染。根据巫溪县气象局提供的巫溪县凤凰镇20185月降雨量共计187.6毫米,同比20175月(147.6毫米)增加27.1%的统计结果来看,与调查污染物进入地下水时间和增量是吻合的。经环境应急人员连续不间断处置,截止531,根据巫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龙洞湾水质中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监测数据恢复至达标,氨氮、总氮浓度继续下降,超标倍数分别降至1.29倍(2.29mg/L)、6.8倍(7.8mg/L),说明龙洞湾溶洞出水水质污染进一步减轻,同时,下游小溪河(小浪沟)的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浓度未超标,总氮浓度也与上游背景相当,说明此事件未对下游小溪河(小浪沟)水质造成明显影响。事后,巫溪县环保局将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种植污染造成龙洞湾取水口水质异常的情况,函告巫溪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并以县环委会名义要求全县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认真吸取本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巫溪县环境安全各项工作。巫溪县环保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内容初步判定此事件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目前正在组织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鉴定评估,量化经济损失。

一般

水污染

涉及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