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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方面,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日期: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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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是明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监督检查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将及时公布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定期公开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等信息。加强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考评制度,公开考评结果。四是强化履约管理,将重点排放单位碳配额清缴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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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