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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规定哪些违法行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

日期: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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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奖举报范围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隔离防护网,或者损毁、擅自移动视频监控、事故应急防护工程设施;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经营性餐饮娱乐设施(农家乐等),堆放、运输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物品的仓库码头,非法从事采砂或对水体有污染的水产及畜禽养殖活动;因城镇排水管网存在缺失破损、错漏混接、淤堵塌陷等问题,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水质明显异常(发黑、发黄、发白等)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河段长度100米(含)以上或河流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颜色明显异常(如发黑、发白等)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河流、水库、坑塘、沟渠等公共空间水体(不含经营性水体);违法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六溴环十二烷、氯丹、灭蚁灵、六氯苯、滴滴涕、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林丹、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多氯联苯等;未经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的;虽获得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准予设置,但未按批复决定书要求设置入河排污口(包括但不限于排放位置、排放水量、排放浓度等)等34种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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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渝环规〔2025〕1号)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 《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
问:《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规定的奖励如何发放?
问:《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规定的奖励如何设置的?
问:为什么要出台《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
问:《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规定的举报方式有哪些?

政策原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