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等8个部分,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清单表、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通讯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单位通讯录、区县生态环境局应急值班通讯录、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通讯录、重庆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等8个附件,主要对以下6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预防和预警。按照市政府、生态环境部及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新增应急值守内容,补充事件接报信息,新增预警发布“两微一端”新媒体渠道。
(二)应急响应。根据应急监测的发展和工作需要,增加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应急监测的内容;同时,更新信息报送系统,删除已撤销部门,并增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要求。
(三)后期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要求,增加依法公开调查评估相关内容的要求,并规定了公开方式。
(四)应急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在应急队伍保障中增加区域分中心监测队伍,在应急技术保障中更新应急指挥系统。
(五)附则。根据机构改革后相关处室(单位)职能职责的调整和细化,对局指挥中心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名称和应急职责进行了更新或修订。
(六)附件。根据预案文本的调整,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修订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更新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清单表、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通讯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单位通讯录、区县生态环境局应急值班通讯录、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通讯录、重庆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等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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