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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范围包括哪些?

日期: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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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的工作范围为重庆市全域。

其中重点区域包括中心城区及渝西区全域,即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江津、合川、永川、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以及其他部分区县的有关区域,即万州、黔江、涪陵、长寿、南川、綦江、开州、梁平、武隆、丰都、垫江、忠县、云阳等区县万盛经开区城市建成区和辖区内市级以上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所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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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