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修订)》《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修订)》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为更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导向,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控作用,规范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中温室气体排放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对《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渝环〔2021〕1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修订)》《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修订)》,已通过2024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