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和友实业电源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抽查处理意见的通知
重庆一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李文昊: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下半年,我局对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全市网审平台审批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开展了常态化集中抽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经对拟处理单位及个人提出的申辩理由进行复核,对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辩理由予以采纳,其余问题申辩理由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故不予采纳。最终确认此次抽查的和友实业电源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错误的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和友实业电源升级改造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并分别予以失信记分5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及依据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蒋 雷;联系电话:023—88754135。
附件:和友实业电源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抽查处理意见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和友实业电源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抽查处理意见
项目名称 |
类型 |
区县 |
审批文号 |
建设 单位 |
编制单位 |
编制人员 |
主要质量问题 |
处理决定 |
和友实业电源升级改造项目 |
报告表 |
九龙坡区 |
渝(九)环准〔2023〕34号 |
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一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李文昊BH001555 |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错误。 (1)电磁专题表3-5中4#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背景值根据监测报告工频电场强度背景值应为12.28 V/m,而不是1.228 V/m。磁感应强度背景值为0.0108μT,而不是1.228μT,背景值取值错误,预测结果错误。 (2)报告表表4-5(声环境保护目标预测结果)中2#保护目标的昼夜背景值应该是5号监测点位的昼间46 dB(A)和夜间39 dB(A),而不是报告表取值的昼间40dB(A)和夜间41 dB(A),背景值取值错误,相应预测结果错误。 |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