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庆市环保产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各环保企事业单位: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继续将“稳中求进”作为来年经济工作总基调,为准确把握我市环保产业发展趋势,支撑环境管理和环保产业发展决策,助推重庆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常态化联合开展年度环保产业调查的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环保产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一)全面了解全市环保产业发展状况,系统掌握全市环保产业的规模、结构、产销、效益、水平情况等。
(二)为研究我市环保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市场供求现状及发展趋势提供数据支持,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和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和两江新区。行业范围包括工业和服务业行业中的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装备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领域。
调查对象为在我市辖区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节能环保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渝企业和大型市外节能环保企业在渝分支机构。结合前一年度调查对象以及各相关部门和区县收集调整情况,整理确定当年度调查对象名录库。
三、调查基准时间
环保产业年度调查统计基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组织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全市统一的环保产业调查统计系统(网址:http://47.108.215.31/),委托技术单位组织实施环保产业调查的具体工作。调查对象采用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填报,市环保产业协会组织进行培训、指导和抽样核实。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区(以下简称“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核对本辖区内调查对象名录并督促调查对象完成信息填报。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审定调查统计结果,并向社会发布。
五、调查时间安排
(一)2024年1月,开展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有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开展调查技术培训、更新调查对象名录库等。
(二)2024年1月—4月,各区县生态环境局组织本辖区内调查对象网上填报调查表。技术单位适时进行填报数据审核。
(三)2024年4月30日前,根据调查数据审核情况,督促数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调查单位重新填报。完成调查数据汇总。
(四)2024年5月,审定调查统计结果,完成调查报告。
(五)2024年6月5日,发布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环保产业调查工作,明确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填报工作联络员表(详见附件2),于2024年1月5日17:00前反馈至指定邮箱。
(二)请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在调查过程中对本辖区内2023年度调查对象名录予以更新,将调整建议及时反馈市环保产业协会,并督促本辖区内调查对象按时保质完成填报工作。
(三)2023年度环保产业调查技术培训会拟于2024年1月10日采用线上培训的模式进行。线上培训具体相关信息由市环保产业协会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处 刘鑫,89181803;
市环保产业协会 何建飞,13677688476;
联系邮箱:408357501@qq.com。
附件:1.重庆市环保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2. 2024年环保产业调查工作联络员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