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环固体〔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将在2023年8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筛选,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生态环境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