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110千伏红花配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抽查处理意见的通知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陈萍、曲刚: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上半年组织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全市网审平台审批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开展了常态化集中抽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经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提出的申辩理由进行复核,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所列申辩理由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而不予采纳。最终确认此次抽查的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110千伏红花配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和结果错误的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对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110千伏红花配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2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并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5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及依据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蒋 雷;联系电话:023-88754135。
附件: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110千伏红花配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抽查处理意见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110千伏红花配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抽查处理意见
项目名称 |
类型 |
区县 |
审批文号 |
建设 单位 |
编制单位 |
编制人员 |
主要问题 |
处理决定 |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110千伏红花配电工程 |
报告表 |
两江新区 |
渝(两江)环准〔2021〕186号(告知承诺制) |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 |
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陈萍BH002423曲刚BH002042 |
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和结果错误。报告未给出风机等其他声源布置图,未列出各声源与厂界距离等数据参数。根据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补充提交材料中明确的声源尺寸以及声源与墙体、预测点的位置关系进行判定,对主变压器应按照面声源模式进行预测,环评采用室内点声源等效室外点声源的模式,预测方法错误,相应结果错误。 |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第七条,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