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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2-02338 [ 发文字号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2〕1322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9 [ 发布日期 ] 2022-11-21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对住所在重庆内的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有13家环评编制单位存在未建立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制度、环评文件档案部分缺失、编制单位或者编制人员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在信用平台及时变更本单位及其编制人员相关信息情况等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相关规定经对提出申辩的4家环评单位和3名编制人员的理由进行校核,采纳或部分采纳2家环评单位、3名编制人员的申辩理由,其余2家环评单位所列申辩理由不符合《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而不予采纳;并决定对未反馈和未采纳申辩理由11家环评单位和8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并相关环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建议)的理由及依据详见附件。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乔;联系电话:88521845


附件:2021年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汇总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119



附件


2021年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汇总表

序号

单位和人员

信用平台

注册住所

检查发现的问题

处理决定及依据

编制单位

编制人员

1

重庆国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91500101MA5YQPTNXC

万州区

未接受现场检查。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八项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六条,编制单位失信记分10分。

失信记分10

/

2

重庆通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915001017428938562

万州区

1.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

2.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

3.编制单位未及时变更编制人员离职信息。

1.《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
2.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编制单位失信记分3分。
3.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四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3分。

失信记分8

/

3

重庆三雨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91500101MA5U6981X8

万州区

1.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
2.
编制主持人刘玉华未全过程组织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或未加强统筹协调。
3.
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
4.
编制人员刘玉华、潘和平、蒋春杨、骆红在信用平台未上传社保缴纳记录,提交全职情况材料不符合规定。

1.《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
2.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2分。
3.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编制单位失信记分3分。
4.
《公开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第八款、《记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编制人员失信记分2分。

失信记分7

刘玉华

BH010572

失信记分4

潘和平

BH010571

蒋春杨(BH010570

骆红

BH012236

分别失信记分2

4

重庆绿之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91500101MA609DHN9P

万州区

1.编制主持人李春甦不是本单位全职人员。
2.
编制主持人李春甦未全过程组织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或未加强统筹协调。

1.《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一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2.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2分。

失信记分7

李春甦

BH009034

失信记分7

5

重庆晨之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500105MA60E4YH00

江北区

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编制单位失信记分3分。

失信记分3

/

6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9150011574745924XG

长寿区

1.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
2.
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

1.《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2.《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编制单位失信记分3分。

失信记分5

/

7

重庆昌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500108MA60BX7TX9

南岸区

1.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
2.
编制人员郑冉、高甜甜离职后,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未及时变更信用平台信息。

1.《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
2.
《公开管理规定(试行)》第十条、《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四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3分。

失信记分5

郑冉

BH037330

高甜甜

BH008771

分别失信记分3

8

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915002425842800176

两江新区

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

失信记分2

/

9

重庆紫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91500106MA5UHWC69W

沙坪坝区

1.编制人员杨盛龙离职后,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未及时在信用平台变更信息。
2.
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

3.
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

1.《公开管理规定(试行)》第十条、《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四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3分;
2.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四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3分;
3.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

失信记分8

杨盛龙

BH028271

失信记分3

10

重庆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500107MA607DQX7P

九龙坡区

1.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
2.
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

1.《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四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3分。
2.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

失信记分5

/

11

重庆远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500105MA61B01485

江北区

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

失信记分2

/



*注:《监督管理办法》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的简称;《公开管理规定(试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的简称;《记分办法(试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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