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二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靶向抽查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部分环评人员信息统计情况的函》(环办环评函〔2022〕27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二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靶向抽查及申辩复核工作,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经对提出申辩的1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理由进行校核,所列申辩理由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的规定而不予采纳,最终确认此次抽查的重庆胜德紧固件有限公司螺丝生产加工项目等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等质量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附件中涉及的2家建设单位、2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2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并对相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及依据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应当针对通报的问题,总结经验,严格审批工作要求;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针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审批流程,强化质量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不予受理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的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严格审查环评编制数量异常的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报批的环评文件,切实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各区县生态环境局须按年度工作方案开展环评文件常态化抽查、复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通报,并依照相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实施失信记分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乔雷;联系电话:88521845。
附件:2022年二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靶向抽查处理项目清单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2022年二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靶向抽查处理项目清单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类型 |
区县 |
审批文号 |
编制 单位 |
编制 人员 |
主要质量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重庆胜德紧固件有限公司 |
重庆胜德紧固件有限公司螺丝生产加工项目 |
报告表 |
荣昌区 |
渝(荣)环准〔2022〕026号 (告知承诺制) |
浙江卓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黄志涛BH021327 |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未描述车床采用湿法或干法加工,导致该工序是否产生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不明确。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未对厂界噪声达标情况进行分析,表4.2-15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中错误的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夜间3类标准描述为≤60 dB(A)(应为55 dB(A)),未识别东、西厂界夜间噪声贡献值(分别为59.0dB(A)、58.2 dB(A))超标。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2 |
重庆市科辉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
重庆科辉电梯部件项目 |
报告表 |
大足区 |
渝(足)环准〔2022〕038号 (告知承诺制) |
贵州盛新巨迈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邢芳芳BH030412 |
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未描述车床等设备采用湿法或干法加工,导致该工序是否产生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不明确。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注:《监管办法》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的简称;《记分办法(试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