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10kV琏尔45#~49#(朱尔108#~112#)段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抽查处理意见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辉、喻培元: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要求,我局于2021年组织对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全市网审平台审批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开展了常态化集中抽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经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提出的申辩理由进行校核,最终确认此次抽查的110kV琏尔45#~49#(朱尔108#~112#)段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的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对110kV琏尔45#~49#(朱尔108#~112#)段迁改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2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并对相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5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及依据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蒋雷;联系电话:023—88754135。
附件:110kV琏尔45#~49#(朱尔108#~112#)段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抽查处理意见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10kV琏尔45#~49#(朱尔108#~112#)段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质量抽查处理意见
项目名称 |
类型 |
区县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编制人员 |
主要问题 |
处理决定 |
110kV琏尔45#~49#(朱尔108#~112#)段迁改工程 |
报告表 |
两江新区 |
渝(两江)环准〔2020〕102号 (告知承诺制)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李辉BH014367 喻培元 BH014703 |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报告表仅预测距地面1.5m的电磁影响,没有典型线路段的电磁环境预测达标等值线图,不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要求。 |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