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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调整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内设机构的批复

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渝环科党〔202123号)收悉,经202171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增5个内设机构。增设西部(重庆)科学城长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主要承担长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工作;增设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主要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碳达峰行动等研究工作。增设大气环境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土壤环境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生态价值与健康研究中心,主要分别承担大气、土壤、环境与健康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工作。

二、同意调整2个内设机构。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更名为水环境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主要承担水环境学科方向的创新工作。气候变化与大气环境研究所更名为大气环境研究所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研究工作划转至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其他职能保持不变

调整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内设机构总数由16个增加到21个,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此复。

            

                      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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