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咨询专家(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行业专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论证和专家评审,我局拟组织开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咨询专家(第二批)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土壤污染治理领域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技术咨询机构、社会团体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二、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在涉及的专业或行业中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工作意见;
3.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4.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5. 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二)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专业条件。
原则上应当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化学类、化工类、材料类、水利类、地质类、土壤、农业化学等专业背景,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3年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注册工程师资质,熟悉我市重点行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及污染物产生情况,能根据生产状况初步判断企业用地可能受污染的重点区域及污染物种类;
2. 熟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工艺、设备、药剂,熟悉二次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知识;
3. 具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或研究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5个及以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项目,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主持过3个及以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相关的管理、技术课题研究,成效显著;
4. 具备水文地质调查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3个及以上水文地质调查相关项目,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主持过3个及以上地下水相关的管理、技术课题研究,能指导地下水污染监测、风险评估及修复相关工作;
5. 从事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管理政策和技术方法,能指导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推荐程序
采取单位集中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5人。已入库的专家无需重复申请。拟申请入库的专家需填写《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咨询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材料于2021年6月11日前以邮寄或扫描电子件提供我局。
我局将认真核实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筛选,择优确定拟增补专家名单,并适时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我局委托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联 系 人:郑 佳,于 波;
联系电话:(023)88521938;(023)88521853
电子邮箱:398606790@qq.com;
邮政地址: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
附件: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咨询专家申请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咨询专家申请表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2寸彩色) |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 |
是否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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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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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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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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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从事专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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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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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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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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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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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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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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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简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主要成果)(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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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签名 日期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离退休人员不需填写“所在单位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