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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忠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第0403号)收悉与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是完善法规政策。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制定《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纳入水十条”“土十条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多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县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法律政策框架正逐步形成。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市负总责,部门监督、区县落实的工作推动机制,通过任务分工、挂图作战、督导检查、目标考核等方式,建立重点任务和重点指标调度、通报机制。既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行业源头治污与环境保护的专业优势,又坚持生态环境部门独立监管的工作原则,推动构建农业面源区县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行业主管责任、生产业主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乡镇日常巡查责任的纵向到底、层次清晰、横向到边,分工合理、部门联动、高效有力的污染防治五级责任体系。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始终坚持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发展原则,在全国率先突破将种植、非规模养殖等环境违法处置难点纳入地方性法规。依法依规管理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全市畜禽禁养区面积占比控制在16.4%,撤出和转移禁养区内水产养殖约60万平方米。组织开展全市重点流域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整治,精准帮扶大足区濑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2020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105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实现一江清水向东流

四是强化考核监督。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纳入粮食安全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将农业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运行负荷异常、水质不达标的设施督查督办。深化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支持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1017个乡镇全部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近2500名,配置环保执法车辆等设备,初步形成—区县—乡镇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基本形成环境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五是搭建支撑体系。在全国率先公布施行农业面源污染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率先印发化肥、农药减量问题整改绩效评价办法。联合构建集收集、融合、决策、参与四位一体的畜禽养殖环保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信息共享共用。依托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机构支持和参与,编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管理指南,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污水处理设施、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和大型畜禽养殖场排放监测。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推广绿色生产技术进村入户,建立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发挥村支两委、妇委会及农村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监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处置房前屋后污水垃圾,实现共建共享。2020年,开展环保星主播活动,围绕麻辣美食环保行、我爱我家环保体验官、变废为宝环保小能手等与普通百姓大众息息相关的生活话题,通过重庆电视台、广播、新闻网站以及抖音、微信、快手、微博、微信等融媒体平台全年开展环保公益宣传。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人大有关要求,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评议工作为契机,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水、土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按照摸家底、打基础、抓重点、识主体、分区治、精细管的工作思路,加强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区域,扎实履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职责,为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构建管理制度框架。以农业规模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行业生产要素和区域为监管重点,建立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各级各部门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管理清单。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按照源区识别、通道评估、入河监管的工作思路,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为基础,在重点地区典型流域,先行试点,建立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度框架,提出管控目标,开展效果评估。

二是强化支撑体系建设组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团队,为关键技术研究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加快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不断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治理等标准及技术规范。在重点农业面源水污染治理区域,整合相关部门监测点位数据,试点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网络。构建农业面源污染分区分类治理技术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最佳治理模式。

三是实施监督考核评价。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目标任务纳入责任书,明确具体内容和量化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过程评估考核,实施跟踪问责问效,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细做实、执法检查有力有据、村民参与有道有应。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市级专项督查暗访、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督办问责。

四是健全共治共管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主题系列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农业面源知识,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专题教育培训,提升基层一线管理人员能力素质重点提升高风险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监管能力水平。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村规民约,探索责任和受益相结合机制,实现共建共享。

此函已经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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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联系电话:8852178617384785648 

邮政编码: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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