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挂职、借调人员经费报销情况的通知
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有关人员经费报销的通知》(渝财监督〔2020〕35号)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市生态环境局系统接收的挂职、借调人员的市内差旅费、工会节日慰问费等,由其工资关系单位报销发放,工作餐等工作必要费用,由挂职、借调接收单位保障。
特此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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