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庆市环保产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各环保企事业单位:
为推动我市环保产业持续发展,原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庆市环保产业调查的通知》(渝环发〔2015〕60号),自2016年起连续组织开展了重庆市环保产业年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为准确把握环保产业发展趋势,科学制定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支撑我市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需要,我局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重庆市环保产业统计报表制度》予以了优化调整,形成了《重庆市环保产业统计报表制度(2020-2021年统计年报)》(以下简称新报表制度,详见附件1)并已纳入市级统计体系。为按新报表制度进一步做好我市环保产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一)全面了解全市环保产业发展状况,系统掌握全市环保产业的规模、结构、产销、效益、水平情况等。
(二)为研究我市环保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市场供求现状及发展趋势提供数据支持,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高新区。行业范围包括工业和服务业行业中的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装备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领域。
调查对象为在我市辖区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节能环保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渝企业和大型市外节能环保企业在渝分支机构。结合前一年度调查对象以及各相关部门和区县收集调整情况,整理确定当年度调查对象名录库。
三、调查基准时间
环保产业年度调查统计基准时间为该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全市统一的环保产业调查软件平台,委托技术单位组织实施环保产业调查的具体工作。调查对象采用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填报(网址:http://47.108.215.31),技术单位组织进行培训、指导和抽样核实。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核对区域内调查对象名录并督促调查对象完成信息填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审定调查统计结果,并向社会发布。
五、2020年度调查时间安排
(一)2020年12月—2021年1月,开展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有更新调查对象名录库、开展调查技术培训等。培训时间由市环保产业协会另行通知。
(二)2021年2—3月,组织调查对象网上填报调查表。市环保产业协会适时进行填报数据审核。
(三)2021年4月,根据调查数据审核情况,督促数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调查单位重新填报。完成调查数据汇总。
(四)2021年5月,审定调查统计结果,完成调查报告。
(五)2021年6月5日,发布2020年度调查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环保产业调查工作,明确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填报工作联络员表(详见附件2),于2021年1月8日前反馈指定邮箱。
(二)请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及时对区域内2019年度调查对象名录予以更新,将调整建议于2021年1月15日前反馈市环保产业协会,并及时督促区域内调查对象按时保质完成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市生态环境局科技标准处 王 法
联系电话:89181803
联 系 人:市环保产业协会 何建飞
联系电话:67766365,13677688476
联系邮箱:408357501@qq.com
附件:1.《重庆市环保产业统计报表制度》(2020-2021年统计年报).doc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