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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 658-2016)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658-2016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1023日发布该标准是强制性标准,自20211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cq.gov.cn/)查询和下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11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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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