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应对气候变化专题讲座(视频)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各直属单位: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应对气候变化专题讲座(视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9:30—11:30
二、培训地点
(一)主会场:市生态环境局一楼多功能厅;
(二)分会场: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局领导、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机关各处室全体干部职工,执法总队领导班子成员,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参照主会场组织人员参会。
四、讲座内容
市生态环境局一级巡视员温汝俊主讲《贯彻碳达峰目标 担负好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于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15:00—18:00进行视频调试(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数据中心唐伟铭,联系电话:13220303768);11月20日8:30前开启视频会议设备,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分会场进行视频点名,请准时开机应答;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召开会议的有关规定,并对参会人员身体状况严格把关。
(三)参会人员严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不得随意走动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联 系 人: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处 廖小玲 88521942;
顾佳玺 15213092246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