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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同意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内设机构及科级领导职数设置的批复

中共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支部委员会

《关于明确内设机构及中干职数的请示》(渝环辐党〔202016号)收悉,经2020113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增设一个内设机构

同意增设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室),作为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内设机构。

二、其他内设机构的调整

同意综合科更名为办公室,监督管理科更名为技术管理科,监察科更名为应急管理科,总工办更名为质量管理科。监测科、放射性废物管理科名称保持不变。

三、调整后内设机构的设置

调整后,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内设机构数量由6个增加到7个,分别是:

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室)、技术管理科、应急管理科、质量管理科、监测科、放射性废物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3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此复。

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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