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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监测中心、环科院宣教中心、环科学会等相关单位:

为全面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和科技战疫成效,普及生态环境科学知识,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科技资源的开放,根据中国环科学会《关于在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活动的通知》〔中环学普字(20204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重庆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科技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823日—829日,各单位结合需要可适当延长活动时间。

二、活动主题

科技战疫.创新强国

三、活动参考内容

(一)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生态环境科普、环保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和咨询,发放生态环境科普宣传品,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知识进中小学教材;开展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研究等环保知识的科普宣传,组织三峰垃圾焚烧发电厂等治污企业面向公众开放活动,引导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美丽生态重庆。

(二)组织公众参观学习。有条件的监测中心(站)可以组织公众参观监测实验室、重大环保工程(如具有代表性的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填埋厂等),让公众体验和了解环保科技,激发创新创造热情。

(三)展示环保方面取得的成绩。结合公众切身实际,展示重污染天气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河流水质改善、湖库水质修复、噪声污染防治、土壤修复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增加公众的参与度。

(四)举办环保科普讲座。在学校、医院、社区、企业等场所向公众解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以及垃圾处理、电磁辐射、噪声污染以及各地突出环境问题等防治知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活动。    

(二)制定活动方案。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并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三)做好安全保障。各单位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应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科普活动成效和安全。

(四)强化活动宣传。各单位要重视环保公众开放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以微信、微博、微视频等载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做好工作总结。环保公众开放活动和科技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并于2020910日前将书面总结、相关动态信息、照片(3张以上)及影像资料通过邮箱或者腾讯通发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科技标准处。

人:科技标准处       88733521

    真:89181803

电子邮箱:cqhbkjc@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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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周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