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荐绿色低碳小微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协同作用,结合我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小微企业经营环境,畅通优质绿色低碳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渠道,提高融资服务针对性、有效性,促进优质小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拟在全市范围分批筛选绿色低碳小微企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有关小微企业规定。企业所属产业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推荐范围
主营业务为绿色低碳业务,且资源环境综合表现较好的企业,主要包括:1.参与国家“绿色工厂”创建评选活动,获得“绿色工厂称号”;2.通过国家对能效、环保、水效“领跑者”评选获得相应称号,或使用能效、环保、水效“领跑者”产品的;3.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认证标识;4.产品符合强制能效、水效标准;5.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及评价;6.产品纳入国家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7.开展绿色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项目咨询服务、绿色运营管理、节能低碳环保项目评估审计、监测检测服务、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服务。不限于上述具体要求。
三、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企业填报重庆市绿色低碳小微企业申报表,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行业协会汇总申报企业后,于2020年8月14日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处。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人行重庆营管部对推荐企业进行遴选入库。
联系人:董楠娅、孔文佳;电话:88521762、67677982,传真:88521763,邮箱:cqbeezpq@163.com。
附件:重庆市绿色低碳小微企业申报表及汇总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2020年8月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重庆市绿色低碳小微企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万元
序号 |
基本情况 |
绿色低碳业务 |
项目情况 |
备注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区县 |
行业类别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业务类型 (经营范围) |
绿色低碳业务开展情况 |
能源、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
绿色低碳业务投入/产出情况(尽可能量化) |
融资需求 |
项目进展及内容 |
生态效益评价(节能减排降碳效果尽可能量化) |
融资需求类型 |
是否为小微企业 | |
备注: |
重庆市绿色低碳小微企业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基本情况 |
绿色业务 |
备注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区县 |
行业 |
营业收入 |
绿色业务开展 情况 |
能源、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
绿色低碳业务投入/产出情况(尽可能量化) |
是否为小微企业 |
联系方式 | |
一、贸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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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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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造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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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林牧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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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