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基层生态环境专门机构的建议》(第0529号)收悉,经与市委编办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环境机构日趋完善。本轮机构改革,市和区县新组建的生态环境局,在原环境保护局的基础上,划入多个领域的生态环境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了职责关系。在乡镇(街道),针对以前生态环境保护机构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统一设置了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作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加强了工作力量。
(二)整合调配了执法资源。2019年至今,市和区县整合组建了生态环保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对外行使生态环保执法权。同时,大部分乡镇(街道)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整合生态环保、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用好执法资源,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全市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机构实现了全覆盖,但是,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被融入到国土规划市政、农业服务、以及城市管理等板块,且人员队伍不够稳定,专职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的人员较少,人员素质与工作需要还有差距。同时,从国家到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对乡镇生态环境机构的职责和执法权限还没有系统完整的规定。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一)因地制宜加强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目前,全市共有乡镇(街道)1025个,由于各乡镇(街道)在人口总量、经济水平、产业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宜对全部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今年,将在调研的基础上,以适当的方式,指导个别区县试点强化基层生态环境管理机构的统一设置。
(二)完善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快修订出台《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清单》,并指导区县制定相应的清单,通过清单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事权。在充分考虑乡镇(街道)管理能力的前提下,有序向乡镇(街道)下放或委托行使部分生态环境管理职能。
此函已经辛世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赖力,联系电话:023-88567805,13527325579,传真:88521825。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政编码:401147。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7日
附件
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编号 |
提案者 |
提案题目 |
主办单位 | ||||
第0566号 |
唐代文 |
关于优化监测系统资源配置提高监测效能的建议 |
市生态环境局 | ||||
沟通协商方式 |
上门走访□ |
座谈通报□ |
调研视察□ | ||||
电话联系□ |
信函联系□ |
网络沟通□ | |||||
未沟通□ | |||||||
复函的针对性 |
强□ |
较强□ |
较弱□ |
无□ | |||
采纳落实情况 |
全部采纳□ |
大部分采纳□ |
极少采纳□ |
未采纳□ | |||
办理态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理解□ |
不满意□ | |||
办理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理解□ |
不满意□ | |||
其它意见建议:
提案者: 年月日 |
说明:1.提案者收到承办单位办理复函后,对表内所列指标应及时如实填写,除“其它意见建议”栏外,各项指标选定后在方框内打上“√”,“沟通协商方式”栏可多选。
2.此表一式两份,请提案者填写完毕后书面反馈到相关主办单位和市政协提案委;若为集体提案,请加盖单位公章。
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电话:63817026 67503278。
地 址:渝北区红锦大道68号。 邮 编: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