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供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生态环境监测司:
《关于提供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函》(环办便函〔2019〕29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收集汇总研究,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积极与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布局,进一步提升对环保重点工作的支撑能力和水平。
(一)增强水环境监测能力,促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十四五”重庆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布设工作,涉及我市的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由42个增加到74个。二是与水利部门完成水功能区监测资料移交工作,将水功能区监测纳入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年度经费预算,从2020年开始由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223个水功能区监测断面开展监测。三是加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建设,我市已在重要河流水域上建成国控水站48个,目前已基本完成49个市控水站建设,同时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15个水站建设工作。四是印发《重庆市地表水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六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水站运行管理。五是开展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变化情况排名,促进强化水污染治理力度。
(二)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十四五”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点位优化调整技术报告》,我市国控空气点位由17个增加到36个。二是新建市控科研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5个、市控考核空气站1个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20个。三是建设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监测实验室,协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ODS相关污染物标准建立工作,已通过ODS实验室监测能力认定扩项评审和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四是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保障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和保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做好空气站电力、通讯、进出便利等保障工作。五是筹划开展典型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集团试验工作。六是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已实现主城区7-10天的预测预报,积极开展川渝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预报会商,为及时采取综合管控措施提供依据。
(三)强化土壤和农村环境监测,支撑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水利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环保统筹、部门监测、企业自测、信息共享”的地下水监测体系,避免政府重复建设和监测。二是在已有771个国控土壤监测点的基础上,对第一批497个市控土壤监测点开展了监测工作,已对第二批76个市控土壤监测点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各区县及各土壤功能类型的土壤监测网络。三是做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每季度对21个区县的35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每季度监测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四是组织开展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法监测,对设计处理能力20吨/日以上的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开展了监督性监测。
(四)加强污染源监测,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配合出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联动机制(试行)》,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监测协同联动,强化监测数据结果应用。二是加强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和监测信息公开,每月组织对全市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进行检查抽查和督促整改,共向各区县生态环境局通报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11次。三是共4次对全市547家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897人员开展了自行监测培训。四是组织开展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试点工作,并进一步在全市推进。五是完成6个新增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五)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动监测数据共享。
一是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工作方案》(渝环办〔2019〕363号),统筹建设“1+5+N”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深化拓展大气、水、土壤与固废、自然生态、环保督察等大数据应用服务,扎实推进“互联网+环保政务服务”,目前正在开展“重庆市生态环境智能监测监管大数据平台”项目招标工作。二是加强监测数据共享,全年共向规划自然资源、水利部门等部门提供各类水质数据7次,提供近8万个水质监测数据;已与气象部门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气象数据共享共用。
(六)“垂改”有关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重庆市作为全国试点省市之一,于2016年印发了《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已基本完成垂直管理制度改革,2019年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设置了区域分中心。二是市和区县环境监测事权分开。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区县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负责环境应急监测及执法监测,市和区县环境监测事权基本划清,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明显减少,强化了生态环境考核的监测数据保障。三是监测机构能力得到加强。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增加了130名编制,区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人进区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区县监测人员仍由区县生态环境局管理,保持监测队伍总体稳定。区县监测经费主要由区县财政予以保障,市级通过统筹区域监测能力建设予以支持。
二、《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落实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庆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我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确保数据“真、准、全”。
(一)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化。
一是全市40个区县已有31个区县结合《方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二是开展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相关配套制度的编制工作,主要有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规定及工作机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自动监测点位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办法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等,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程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三是会同市公安局印发《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统筹采样检测工作机制》,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等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修订《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监测机构人员责任意识。
为提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管理责任意识,强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落实“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主体责任,我局多次组织调研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通过召开通气会、座谈会等,要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严守法律底线和职业操守,严禁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全市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环境监测机构牢固树立依法监测意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三)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一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全年共抽取环境监测机构66家(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24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42家),核实重庆天晟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我局对该公司行政罚款15万元,并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监测技术人员纳入重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管理黑名单,同时将案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见附件);发现重庆市天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环境监测机构存在原始记录不完整、编报不规范等问题,我局按照《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将上述6家环境监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监测人员纳入不良记录。
二是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了4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专项检查,抽检重点排污单位228家,对其中1起涉嫌非法篡改在线监测数据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现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有力打击和震慑自动监控环境违法行为(见附件)。
三是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检1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共发现未按照新标准更新质量体系文件相关内容、外检人员对新标准外检项目不熟悉等45个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整改。
(四)开展能力验证,提升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
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95家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其中水质中铅项目能力验证的93家机构,结果为满意的有90家,不满意的有3家;水质中总磷项目能力验证的95家机构中,结果为满意的有94家,结果为不满意的有1家。市场监管部门依规依法撤销重庆市隆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重庆以伯环境监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渝卫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相关项目监测资质。
三、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思考与打算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我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以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重点,以推动落实“五个统一”为抓手,以服务环境管理与决策为导向,切实发挥“顶梁柱”“生命线”作用,为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盯住核心,组织谋划部署好2020年各项工作。
一是依据《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认真研究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编制《“十四五”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引领和推动新时期监测事业发展。二是落实好《意见》,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修订《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出台《意见》配套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开展2020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三是统筹规划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构建“陆水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支撑、引领生态环境管理。四是依据国家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及方案,组织部署落实好各项监测任务。
(二)提前准备,增强生态环境监测创新能力。
一是开展监测创新技术研究。依据《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结合国家需求和区域特色,在应对气候变化监测、长江上游水生态系统功能监测及生态环境状况监测方面积极主动开展相关研究,为今后更好地支撑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加快现代化、智能化监测技术的应用,探索、应用现代化、智能化监测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引导应用具有数据自动流转、自动审核、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多元统计等功能的数据管理系统等,提高监测效率及水平。三是不断完善环境监测地方标准及技术规范,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
(三)把握关键,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体系。
一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组织体系。在设立生态环境监测区域分中心的基础上,在工作中进一步理顺监测中心、分中心和区县监测站的职责分工,合理调配监测力量,提高监测效率。二是完善监测队伍能力素质体系。立足当前监测队伍建设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制定监测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监测理论大学习、业务大培训、监测大比武等活动,结合垂管改革,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水平。三是完善监测业务监督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责任,加强对环境监测业务的监督和考核,落实数据公布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合理配置环境监测资源,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保证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建议
鉴于部分环境监测社会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实难度大、各地处罚依据和标准不统一,监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跨区域共享未有效实现,建议进一步加大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制度,汇总编制“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并开展交流培训,提高各地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监管能力。
此函。
附件:典型案例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
典型案例
一、重庆天晟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监测数据造假案
2019年我局对重庆天晟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源公司)监测数据质量检查时发现,监测记录显示2018年5月22-23日,天晟源公司采样人员杨国富、杨鹏租车(车牌号为川AD9Q42)在两天时间内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26家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进行78批次采样,共采集样品234瓶,并每天将当天采集的废水样品送回重庆分析。2018年6月15日天晟源公司采样人员岳骁、杨鹏租车(车牌号为川A6RK39)对金堂县10个水库和10家污水处理厂采样,并当天送回重庆分析。但通过调取2018年5月和6月重庆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记录,未发现车牌号为川AD9Q42及川A6RK39对应时间的通行记录。
我局行政执法总队根据《重庆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存在伪造监测时间等伪造监测数据的情形。依据《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规定,已对天晟源公司处以罚款壹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监测技术人员等7人的违法信息纳入黑名单。该案已移交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做进一步处理。
二、重庆市智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线监测造假案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检查时发现,2019年5月22日18时许,重庆市智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部部长傅伟在其公司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室进行巡检时,其发现在线监测室的一台岛津TOC-400型COD在线监测设备取样管处连接的前处理器水箱供水的抽水泵故障。傅伟未按规范操作流程处理,其从实验室拿来一个塑料瓶,装上水池内的水,并将岛津在线监测设备取样管插入该塑料瓶内。按规定在线监测设备取样管应连接在其前处理器上,以保证取样废水为废水总排口的实际排放废水,但傅伟直接将取样管插入该塑料瓶内,其行为涉嫌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构成污染环境罪。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于2019年9月19日受理傅伟污染环境案,该案目前正在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