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的请示
市委: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渝委编委﹝2019﹞73号)要求,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更名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申请将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委员会,将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后,现有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继续担任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任期不变。
妥否,请示。
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2月17日
(联系人:何 强;联系电话:89181957、15223499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