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供督促指导秀山县开展“锰污染” 治理相关情况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按照市委督查办下发的督办函(渝委督办函〔2019〕274号)要求,请贵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及时收集汇总督促指导秀山县开展“锰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成效,以及全市电解锰产业规划发展相关情况,并请 于6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反馈我局汇总上报。
联系人:闫 超;
联系电话:88521854、13996222999。
邮箱地址:yanchao702@sina.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