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 2021年重庆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这样安排
5月26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邦平同时介绍了2021年重庆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总体安排。
“总体来说,今年将重点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工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组织开展点穴式专项督察,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落实。”王邦平介绍,重庆还组建了工作专班,常态化推进“三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暗访暗查,定期曝光披露负面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同时常态化开展日常督察、驻点督察和川渝联动督察。
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将统筹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坚决落实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统筹抓好各类“中字头”“部字头”“市字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强化对“三个重点环节”(责任单位自查、督导单位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查)的跟踪督导,严格销号管理,确保各项整改重点任务序时推进、按时销号、提高质效。
在此基础上,将推动进一步完善督察体制机制、制度体系,强化督察力量配备和技术支撑,提升督察权威性、专业性、规范性;充分发挥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广泛调动、统筹整合用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力量,形成更大合力、争取更多成效。
此外,重庆还将在总结过去5年全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全市生态环保督察五年工作计划,积极筹备例行督察,开展问题摸排,梳理问题线索,为顺利推进例行督察打下坚实基础。
王邦平介绍,今年的专项督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今年的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联合组织实施,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协同推进开展,层级高、范围广、力度大。
在计划安排、程序步骤上,专项督察严格按照排查整改、边督边改、巩固整改3个阶段分步推进,每个阶段既各有侧重,又相互支撑,系统形成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工作体系,有效防止跑偏、变形、走样等问题。同时强化督察纪律要求、形成督察合力、提高督察效能。
既盯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等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又盯紧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把握关键、找准要害、靶向发力,以重点生态环保领域突破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提升。
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同步优化督察方式,减轻基层负担。对发现的问题既一盯到底、闭环管理,又加强整改指导支持,让督察变得更有温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水平。
强化结果运用,将视情采取函告、通报、曝光、约谈、考核、问责等多种硬核手段,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中的温差、偏差、落差问题,特别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一刀切”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将统筹纳入区县和市级部门有关考核体系。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形或需要依法立案查处的,按有关规定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