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 第九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解读
2023年9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第九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环〔2023〕83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按照《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有关文件废止理由
(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渝环发〔2014〕65号)。废止理由: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责任主体,该文件内容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不相一致。
(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渝环〔2017〕169号)。废止理由:该文件部分内容与现行工作要求不相一致,且环评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要求在重庆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事指南、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和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规定中已有规定。
(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渝环〔2017〕242号)。废止理由:文件部分内容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不相一致,且相关要求在《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办法》和重庆市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中已有规定。
(四)《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渝环〔2018〕103号)。废止理由:文件中的环评审批承诺办结时限等内容已经发生变化,并与现行相关要求不相一致。
(五)《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评领域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环〔2019〕65号)。废止理由: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环评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环评审批承诺办结时限等均已发生变化,该文件相关内容与现行相关要求不相一致。
(六)《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夜间作业审核规定的通知》(渝环〔2017〕150号)。废止理由: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旅游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已经取消有关夜间作业审核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