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是国家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有新要求。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等指导性文件,对优化预警启动标准、分区分类设置预警分级指标、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的要求。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成渝地区建立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2022年1月,四川省已正式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将细颗粒物和臭氧两项空气质量指标的应急启动门槛从空气质量指数(AQI)200加严至150,与我市2018年版《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2018年版应急预案”)AQI大于200才启动的分级差异较大。
三是原预案不符合新形势下全市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管理要求。2018年版应急预案存在预警和应急响应分级设置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国家为三级,重庆市为四级)、现行预案适用范围设置较窄(原适用范围为主城都市区,因空气质量国控点位扩展,现在需扩大适用预警区域至全市范围)、应急措施不满足国家新要求(需完善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压实应急减排比例,落实大气工业源“一厂一策”)等问题,因此《应急预案》对上述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有九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其办公室的组成、职责。
第三部分为监测与预警,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对重污染天气监测、会商、预警分级、预警条件、预警发布、预警调整和解除作出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对区县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出了总体要求,对市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职责进行了细化。
第五部分为信息公开,一是各区县要及时报告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二是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通报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等情况,三是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
第六部分为总结评估,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调查、分析、评估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信息联络保障、其他保障等5个方面内容。
第八部分为监督问责,明确加强智能化监管手段和严肃查处措施不落实等行为。
第九部分为附则,对名词术语、预案管理、预案衔接、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进行说明。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精细化预警应对控制分区。
将原预警范围从主城中心城区及其他主城都市区影响区域扩展到全市范围,包括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将全市划分为主城都市区、渝东北片区、渝东南片区三大片区,分区分级开展重污染预警及应急响应。
(二)调整预警分级及标准。
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四级预警调整为三级预警,其中原来的蓝色预警调整为发布健康提示。
二是增设臭氧浓度为启动条件,并将其与细颗粒物指标一起,污染等级加严至中度污染(AQI150)的启动门槛,与四川省2022年修订的最新预案预警分级基本一致。
三是完善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强制性应急措施的减排比例,对各区县制定应急减排清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强化川渝协同应对。
《应急预案》增加川渝毗邻地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内容,强化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区域协同应对等工作。
总之,新修订的《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为实现成渝地区按照统一的启动标准,开展重污染天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提供支撑。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指导各区县(自治县)、有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