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的通知》
现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的通知》解读如下:
核心条款:
标题:工作目标
内容: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生态环境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完成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新购置或转入我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自购置或转入我市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解读: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改善大气环境,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生态环境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微信小程序自主填报或前往辖区行政服务大厅生态环境服务窗口,填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信息,通过生态环境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生成环保编码。
环保编码生成后,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制作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并通知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领取。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领取信息采集卡后7日内,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展示及环保信息采集卡技术要求》,选择在规定位置喷涂环保编码,或粘贴环保编码标贴,或安装金属标牌的方式展示环保编码,并妥善保管信息采集卡备查。
新购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由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在购置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问:在重庆市某区县申报编码登记后,是否在其他区县或全国其他省市使用时,还需要另外登记?
答: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具有唯一性,编码规则全国统一,环保编码跨区域有效、各地互认。我市区县之间流动及全国范围内流动,在所有者等基础信息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不需要再次申请编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