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解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评领域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 2019-05-31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4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评领域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环〔2019〕65号,以下简称《通知》),2019年4月11日通过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2019年5月1日起实施,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及印发《通知》的必要性

2019年3月5日,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信心,鼓足了干劲。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一系列压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污染源头防控的核心制度,担负着协调解决好“要发展”和“要保护”的重任。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2018年印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我市也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43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这一系列要求,环评领域出台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文件十分必要。

二、突出绿色引领,促进产业升级的主要举措

重在引导,《通知》中包含6条措施。第1条“着力抓好统筹,实现保护与发展同步推进”,对重大支撑项目从污染物排放总量等资源环境指标方面提供保障;二是守住质量底线,对不达标区域、流域,在以满足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前提下,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第2条“做好山水文章,引领产业绿色转型”,以战略和政策环评,引导生态资源向生产要素市场集聚,将“绿水青山”的资源优势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发展优势;保护好长江和三峡库区生态和水质安全,以规划环评促进沿岸1公里、5公里产业疏解和结构调整。此外,强化“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对满足“三线一单”要求的项目,提出优化简化的引导性政策。第3条“优化产业景观,推动‘产城景’融合”,指导产业园区、企业注重景观同周边自然的相容性。要求环境防护距离控制在园区边界或红线以内,提前防范“邻避”问题,调和“产城”布局矛盾。第4条“强化政策引导,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对符合要求的脱贫攻坚相关项目,特事特办。第5条“健全共享机制,推进环境数据公开”,为环评数据获取、监测等环节减负、增效。第6条“坚持实事求是,解决环评具体问题”,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明确界定类型;优化污染物总量指标获取时段,在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即可;对工业用地上“零土地”技术改造升级且“两不增”(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对原老工业企业集聚区(地)在城乡规划未改变其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和期限内,且列入所在区县工业发展等规划并依法开展了规划环评的项目,要求区县依法办理环评;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名录》。

三、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的主要举措

落脚服务,《通知》中包含2条措施。第7条“用好网审平台,提高审批服务水平”,重申一网式办理,大数据审批的重要作用,环评文件审批一律实施“网上办”“一次办”,最简化办理、最快捷办理、最人性化办理,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明确解决途径。第8条“注重精准施策,服务重大项目落地”,专门就重大项目的推进提出要求。一是前移准入;二是部门联动;三是强化调度。

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主要举措

关注市场,《通知》中包含2条措施。第9条“落实改革举措,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对近年来环评改革举措进行综合和概括。一是串联改并联,登记表审批改备案;二是压缩时限;三是审批承诺制改革;四是修订分级审批规定,精准放权。第10条“培育咨询市场,营造公平透明从业氛围”,针对环评本身这个市场,一是推进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二是鼓励外地机构来渝从业;三是强化机构监管,提高环评文件质量。

政策原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评领域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