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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整改落实信息(第十二期)

410日,统筹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专项小组向市委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专项小组涉及的8项整改任务进展顺利:一是需于3个月内整改完成的5项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要求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的3项任务正有序推进。

415日,统筹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专项小组印发《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工作方案》。方案对涉自然保护区扶贫项目提出了分类指导意见,并对未落地的涉自然保护区“两不愁、三保障”扶贫项目逐一提出整改意见。

416日—57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分别对武隆区、彭水县、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江津区、忠县涉自然保护区未落地“两不愁、三保障”扶贫项目进行现场蹲点,逐一提出解决意见。

422生态环境局召开2017-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专项审计统一进点会议。余国东副局长,李晓珂组长参加会议并讲话,财务处宣读了《审计通知》和廉政纪律规定,并介绍了此次2017-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专项审计的审计范围、内容及重点等。会议强调,一是各区县应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自觉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根据审计意见,完善机制制度。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既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推力,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力量,必须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防止审计期间发生纪律腐败等问题。

4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晓珂主持召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巡视整改、脱贫攻坚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市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相关处室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李晓珂组长要求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标准上要从严从实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