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自然生态 > 自然保护地

市生态环境局整改落实信息(第九期)

312,统筹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专项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陆克华主持召开统筹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专项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统筹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专项小组近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就各自整改推进情况进行了发言,克华副市长对专项小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对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参加甘肃代表团关于脱贫攻坚、参加河南代表团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要深刻学习领会陈敏尔书记相关讲话精神,做到融汇贯通、一体贯彻。二是对涉自然保护区扶贫项目的统计数量要精准。三是整改标准要明确,要高质量对标对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四是严格按时限推进整改工作,坚持打表推进,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工作推进不到位、不彻底,进度滞后、推进缓慢等问题,加强跟踪督办。五是对于整改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扶贫办要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315日,市政府副市长陆克华在石柱县主持召开全市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暨林业工作会。会议指出:要统筹好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的关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依法依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内的脱贫攻坚项目,要按照分类管控、分步推进、分类处置的原则,在精准掌握涉自然保护区脱贫攻坚项目清单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对建设类的房屋问题,要多采取修缮、维护的方式进行;对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铁路、高速公路等推动经济发展的民生项目、线性工程,在可研、设计阶段,就要主动与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沟通,主动避让保护区,确实避让不了的,要采取“无害化”方式通过,最大限度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或者破坏。

225起,统筹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专项小组扶贫项目政策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分别牵头7个小组21区县政府前期上报的2298涉自然保护区扶贫项目进行实地核查,目前正在对项目进行进一步甄别和汇总。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对“两不愁、三保障”难以落地的扶贫项目,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动解决,确保项目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