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自然生态 > 自然保护地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区类)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措施

    (一)完成《重庆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完善市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审查制度。 

(三)加强对国家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核查,及时协调执法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行国家对保护区调整的要求和市政府关于保护区调整“严格时限,严格标准,预先报备,出入平衡”的原则,原则上不再接受面积缩减的调整申请,对不符合调整要求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避免自然保护区因为调规被蚕食。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先后征求了各区县和市级部门修改意见54条,其中采纳修改意见28条,未采纳26条,形成了《重庆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关于调整重庆市市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制度的通知》(代拟稿)已报送市政府。
   (三)已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图斑58个实地核查。
   (四)17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5000个实地核查点位已完成。
   (五)已完成“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自查与整改。全市核实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问题共144个,完成整改97个,正在整改47个。其中,依法关停自然保护区违法企业61个,拆除建筑7.77万平方米,罚款221万元。依法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34人,其中,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17人。

  以上整改情况,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13日至20日。

以上公示内容,若有意见,请反馈280551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