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璧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和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275号)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璧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材料进行审核。专家组认为,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规范(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材料清单》,璧山区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2日。
二、公示期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反映璧山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 李玉娇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 编:401147
联系电话:023-88567603
电子邮件:cqshbj@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