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苍岭镇等9个乡镇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命名的公示
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申请,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苍岭镇、大溪镇、龚滩镇、官清乡、花田乡、毛坝乡、庙溪乡、楠木乡、酉水河镇9个乡镇达到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考核要求,拟命名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并监督生态创建工作,现对以上9个乡镇申报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9日。
二、公示期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接受反映以上9个乡镇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地址: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
邮编:401147
电话:(023)88738404 传真:89181970
联系人:黄宏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