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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命名大木乡为“重庆市市级环境优美镇(2007年度)”的公示

 

根据涪陵区大木乡政府的申请,经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现场考核验收,拟命名大木乡为“重庆市市级环境优美乡(2007年度)”。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重庆市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现对拟命名为市级环境优美乡的大木乡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07121920071225

二、公示期间,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涪陵区环境保护局接受反映大木乡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

邮编:401147

电话:(02389181983(兼传真)

联系人:廖建华

涪陵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涪陵区松翠路4

邮编:408000

电话:(02372899986

联系人:王明全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