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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能源、气象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7个部门印发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强化我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举措,有效防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制定了《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能源

重庆市林业  中国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重庆市气象局

20245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