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拟纳入地方名单的公示
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号),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首批市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重庆市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名单的征集和遴选工作。
结合地方试点意愿、上报的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评分结果,以及已形成的试点基础、储备的试点项目、总结出的试点案例等情况,经研究,确定万州区等9个地方(涉及11个区县)为重庆市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拟纳入地方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2日—28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说明相关理由和提供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相关材料上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许 君 联系电话:88563228,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嘉街道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2。
附件:重庆市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拟纳入地方名单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重庆市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拟纳入地方名单
试点地方 | 试点的重点方向 | |
1 | 万州区 | 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与修复、重点行业(建材、火电、化工)节能降碳、国家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绿色金融协同发展、CCUS试点示范等 |
2 | 黔江区 | 武陵山区文旅产业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清洁能源产业(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发展、农牧业绿色发展等 |
3 | 涪陵区 |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行业(化工、建材、汽摩、页岩气开采)节能降碳、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CCUS试点示范等 |
4 | 渝中区 | 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绿色交通、绿色商贸、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等 |
5 | 北碚区 | 重点行业(电子信息、汽摩)节能降碳、气候适应型能力提升、缙云山生态保护与修复、EOD试点协同等 |
6 | 綦江区 |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行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页岩气开采)节能降碳、交通运输(货运物流)降碳、煤炭开采区生态恢复等 |
7 | 大足区 | 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重点行业(汽摩、五金)节能降碳、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文旅产业绿色发展等 |
8 | 云阳县 | 三峡库区生态涵养、清洁能源产业(抽水蓄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发展、气候适应型能力提升、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 |
9 | 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联合) | 区域协同发展、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清洁能源产业(抽水蓄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发展、气候资源开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