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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历次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锚定一年全面铺开、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整体提升持续迭代升级的总体目标,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覆盖,形成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新时代巴渝村景。

一年全面铺开2025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33%。新增完成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80%,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并形成长效机制,初步建成大美乡村先行片区2个,巴渝和美乡村建成达到60%以上

“三年初见成效”: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45%累计新增完成10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建成大美乡村先行片区4个,巴渝和美乡村建成率达100%

“五年整体提升”:2030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0%。到2035年,村庄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持续整体迭代提升,全市域美丽乡村基本建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1. 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聚焦农村污水、垃圾、黑臭水体等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实现三基本为导向,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随机抽样评价,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分类整改闭环销号”机制,梯次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让整治成效成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实惠。纵深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积极推动跨村域、跨镇域集中连片打造。到2027年,累计新增完成10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巴渝和美乡村建成率达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局等,各涉农区县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不再列出)

2. 纵深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集中与分散、利用与达标、生态与工程相结合的要求整村推进,优先实施存量设施分类整改,有序推进城镇周边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向农村纳管延伸大力推广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模式,非必要不新建集中式处理设施。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日处理规模100以上设施实现视频有效监管。逐步规范提升社会化运维单位保障能力,确保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得起、用得了、管得住、效果好。修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探索人口潮汐现象明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按照杜绝污水直排、管控污水全程、实现环境友好的要求,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2000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等)

3. 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成效。按照固成效、防新增、强应对的要求,健全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和动态清零机制,强化对沟渠、塘等小微水体的日常巡查,实现国家重点监管水体视频监控全覆盖。开展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试点,逐步建立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清单并动态更新,有序推进水体治理。到203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等)

4. 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及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厨余等可降解生活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和经费来源,确保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

5. 稳步推进农村户厕改造。积极推广简单适用、成本适中、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技术、模式和产品加强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以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探索厕所粪污多形式资源化利用模式。持续完善厕所管护机制。到203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等)

(二)大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确保生产活动低碳循环

6. 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以镉、汞、砷、铅、铬5类重金属为重点,分期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有序实施污染源头防控项目。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管。深入开展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实施酸化耕地治理改良示范。按照国家要求推动土壤微塑料试点调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秀山、彭水、南川、永川4个重点区县2025年完成污染溯源,2027年完成污染源整治;綦江、酉阳、城口3个重点区县2027年完成污染溯源,2030年完成污染源整治;其他区县2035年完成整治。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95%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等)

7. 持续强化养殖污染防治。按照以地定畜、种养结合的要求,构建适合于市情、农情、民情的发展模式。动态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构建一张图矢量化管理模式。组织开展畜禽粪污排一用(直排、偷排、漏排混排、超排、转排,过量施用)排查整治。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投诉回访制度,强化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堆乱放、恶臭异味等扰民问题处理。推动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鼓励实施畜禽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开展畜禽粪肥质量监测及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建立排放现场监管制度。开展工厂化及30亩以上规模化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达标治理,规范排污口设置及管理203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3%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7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等)

8. 切实加强农膜全程监管强化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完善废弃农有偿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回收到加工再利用全程闭环监管加强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农资销售市场、网络销售平台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违法行为。到2030年,农膜回收率稳定保持9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市市场监管局等)

9.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有效管控。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县建设,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加强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综合利用推动农业设施等清洁能源替代。依法依规落实秸秆禁烧管控要求,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不断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严防因秸秆集中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203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等)

10. 加强重点区域农业面源系统治理国家、市级水质考核断面、农作物种植连片区域等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识别氮、磷等污染的重点时节和主要通道,强化流域内统一协调、系统治理大力推进化肥农药科学施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高效低毒农药、新型高效农械,实施绿色统防统治。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按国家要求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评估。到203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保持43%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等)

(三)长效保护乡村自然风光,确保生态环境优美宜居

11. 统筹乡村规划和风貌引导。按照重点规划、特色规划、稳定发展、自然收缩四种类型,分类编制村庄规划,优化宅基地布局和农房建筑风貌规划管理,开展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测绘建档。持续开展传统村落调查,丰富传统村落名录并挂牌保护,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到2027年,建成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5保护传统村60个。(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

12. 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区内人为活动。加强天然林、公益林、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强化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及古树群保护。利用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地大力推进乡村绿化。常态化开展村庄五清理一活动春夏秋冬四季战役,集中整治脏乱差突出问题,使农民庭院环境和集中居住的公共区域清洁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

13. 综合治理乡村水土流失。持续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构建完善符合重庆实际、科学有效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标准体系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到2030年,累计建成60条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将党建统领贯穿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各级各部门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全面加强乡村建设工作衔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市级分年度下达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定期调度建设进展情况,每年择优选取1-2个重点区县作为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先行区推荐至生态环境部。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年度重点村庄建设名单和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积极探索各美其美的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和路径

(二)强化成效评估

任务区县应当对照《重庆市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对上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并报市生态环境局,鼓励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区县上报的资料采取四不两直现场抽样核查、调取数据库信息等方式进行认定,对存在问题的区县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指导督促整改提升。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空气、地表水、农用地等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三)完善支持政策

统筹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等涉农财政资金,探索财政+信贷”、“财政+融资担保”、“财政+基金等创新模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除有明确要求市级及以上审批外,全面下放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等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落实涉农电价优惠政策,合理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运等领域,探索专业运营+村民自治的管理模式,探索将农户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选择、建设和管理权交给农村居民。

(四)广泛发动群众

在村庄规划编制、建设任务确定、管护制度落地等环节,充分听取村民群众意见,尊重村民意愿。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院落微治理等做法,鼓励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筹资筹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利用多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倡导公众关注农村生态环境,传播美丽乡村建设正能量。

(五)推动智慧支撑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持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在巴渝治水数字场景应用,上线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一件事”应用。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快速响应、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重庆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