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重视、贯彻及时。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积极调度、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和区县稳步推进相关重点工程。二是责任明确、协同给力。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分解局内分工方案的通知》,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统筹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按照“生态振兴”工作要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区县和市级部门联系人,建立月调度和季通报制度。四是措施得当,保障有力。成立农村环境整治指挥部。两次组织试点区县召开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会,对试点区县长寿区、南岸区开展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