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建立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全市近年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制定了《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0年5月)》(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发布。
发布《名录》的目的在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土地污染责任人或所有权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适时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确保人居环境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名录》中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地块,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不得组织土地供应,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名录》中的地块在再开发利用前需开展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或修复,完成风险管控或修复并通过效果评估评审、移出《名录》后方可使用。
《名录》发布实行动态更新,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情况适时更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