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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合川区反馈督察情况


重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合川区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美丽重庆   时间:2024-03-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31218日至29日,重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合川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311日向合川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张邦平通报督察报告,合川区委书记郑立伟作表态发言,合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姜雪松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王邦平,督察组有关人员,合川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合川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合川,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不断夯实,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整改。合川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18日,督察组交办的46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28家,立案调查5家。

督察指出近年来,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没有清醒认识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定力不够、动力不足、措施不实、效果不佳。面临夏季臭氧和秋冬季PM2.5超标双重压力,优良天数长期全市排名靠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水环境治理任务较重,五道溪水体黑臭问题、太和镇石墙村饮用水水源地问题被国家通报,方溪河、犁头溪、藏金溪等仍是劣V类或V类水体;农业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面广量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压力大;生态环保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不到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环境监管普遍存在“宽、松、软”情况。

二是污染防治工作短板明显。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突出。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缓慢,部分水泥企业废气深度治理水平不高。23家日用玻璃企业中颗粒物治理大多采用旋风或水膜除尘等低效治理设施,脱硝和除尘设施未配备备用设施,存在废气直排环境情况。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水平不高,水泥、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砖瓦窑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均未达到绩效分级B级水平。大气污染源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集气装置效率低、无组织排放和废气超标的现象。扬尘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施工项目扬尘问题多次被市级部门通报和交办整改。露天焚烧频发高发,2023年市级高空瞭望系统发现火点并移交合川区170余个,合川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交办镇街火点2500余个。

水污染防治工作仍有短板。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大石街道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不规范,超负荷运行且超标排放。合川工业园区天顶组团微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按规划要求完成建设和投用;中小河流治理有待加强,南溪河流域周边建成的人工湿地未使用。丁家滩水库上游未开展清淤整治,水底淤泥发黑。钓鱼城街道涪江一桥和二桥间人民医院小区入涪江旁涵洞排口有明显生活污水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管理工作不到位,白鹤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开设餐饮农家乐,库内从事经营性养鱼;长山沟水库库尾有多个肥水养鱼塘,水体及周边存在畜禽养殖、钓鱼现象。

生态保护存在薄弱环节。友谊水电站、冲天堂水电站等小水电未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国家三江湿地公园内铜溪镇鳄鱼谷旅游项目侵占河道设闸养鱼,部分旅游设施占用耕地;缙云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内存在无相关手续的临时搭建板房,且有经营行为。矿山生态修复要求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老采区未进行生态修复,部分建材企业未严格按照矿山修复方案开展修复工作,存在修复内容不全,修复管理措施不落实,修复质量不高等问题。

三是农村污水治理问题突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普遍偏低,已建的101座农村污水处理站负荷低于50%的有58座、低于20%的有21座,一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无进水或进水量少,存在“晒太阳”现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不到位,2022年,101座污水处理站仅有31座提交有效绩效考核材料,占比30%2023年,仅对20座开展监测,占比不到20%。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不规范,双凤镇喻家村污水处理站长期未正常运行,已基本瘫痪报废;草街街道桂林村、龙凤镇赤水村等多个污水处理站存在好氧段污泥浓度低、运行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督察还发现一些其他突出问题。个别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合川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举一反三整改任务,应于2023年底建成投运,督察进驻时尚未开工建设;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不到位,一些水产养殖企业未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养殖尾水直排,养殖废弃物随意处置,导致水体黑臭;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产生的飞灰经螯合固化并满足入场标准后运至合川区蒲家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但该填埋场改造推进缓慢,预计2024年底才能达到处置条件。202111月以来,该公司12000余吨飞灰螯合物暂存在厂区和合川区信息安全产业公司草街工谷园区,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督察要求合川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推动合川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作出贡献。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统筹推进嘉陵江、渠江、涪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不断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扎实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对责任落实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按照《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合川区委、区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合川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