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关于重庆市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重庆市第一、二、三、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9日分别对巴南区、合川区、云阳县、秀山县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现将《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的情形,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信箱地址为: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邮编:401122。
附件: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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