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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关于重庆市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市委、市政府批准重庆市一、二、三、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312181229分别对南区、合川区、云阳县、秀山县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现将《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的情形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信箱地址为: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邮编401122

附件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218




附件下载: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doc